三地书柬:存在印刷业的诈骗手法案例
自从有人类以来,「贪念」好像就没有消失过,因此有很多的诈骗术是从人类的贪念下手,以逐行其诈术的贪欲,且每次下手几乎都能成功居多,在十九世纪当法国巴黎的艾飞尔铁塔完成不久,就有人利用它来诈骗,诈骗者带受害人到市政厅某个要员办公室,佯称在世博会办完后财政不足,所以市府须出售该铁塔,但是不能公开,售价大概是造价的五分之一就可以,机会大好等等,结果受害者将大笔钱交给衣冠楚楚的骗徒后,而发财大梦却落空。另有具体而微的案例每天都在市井小民身上发生,有些扮猪吃老虎手法,佯称那一个精神状况不是很好的中年人,身上带有一包十多公斤的金条,跟他喊价只要五万、十万肯定脱手,必定可大赚一笔,受害者偷偷的从精神患者手中拿金条来看,果真是黄澄澄有印记的真金,便心生贪念的去领钱来换取一包镀金箔的铅条。而店家被骗的例子,往往是以金蝉脱壳之计,骗徒到店家谎称是市内某某著名大医师,要买五盒上好的人进补,由店家派学徒随这个骗徒到医院,骗徒将学徒留在候诊室,自己拿着人进入诊察室,向医师说他家小孩不学好,沾染一身花柳病请医师帮他治一治,骗徒也帮药店学徒挂了号,自己便带着人从侧门溜走,等医师叫到学徒进去要脱裤诊察,才知道上当了,从这些案例看来似乎和印刷没有什么关系,其实印刷业受骗上当的情况也都差不了很多,最冤枉的是明明只要一千份却订一万份,当一千份「样书」拿走了,就再也找不到人,自己还误把手中的存货当筹码,以为这位烂客人还会回来取货,而错失警觉时间。
所以在接受订货生产之后,就不可能成为一般商品拿来卖给别的用户,假设要卖也会涉及客户设计、版权、智慧财产权的问题,因此到了印刷成品后,就不像钢管、纸张只要有其它用户,仍然是像新品照样可以出售,除非别人不能用的特殊规格品,等而下之也可当为原料,其损失总比人家不要的印刷品只能以废纸出售来得少。因此在印刷行业的行规里,事先要做估价,交付原稿开始进行工作之前,客户要先交30%订金,等一切校对好签字付印时,再交40%的付印款,这包括原料和印前多数费用,等印刷完了验货交货时再交30%尾款。印刷品是用视觉就看得清的产品,除非约定要保固不褪色或有施工和其它耐用性条件,否则不必扣住尾款,等保证时间到才付清货款的产业,如果印刷业能依这「行规」在操作收款,客户想要赖帐或倒帐就十分有限的。如今有很多印刷业者都是在交易上放帐的,以月结方式给多数客户。不像美国客户下订单,就把全部货款汇到账户,这是不靠现金周转的艺术家才会这么做。在物价波动快的行业,往往也会对熟客要求「现结」,一交货马上要现金以便再去订购货源,否则生怕货源有波动。除此之外不赊不成店的商场惯例,每个月月底结帐,下个月中、下旬收到30天、50天的期票,这一来从订货买原材料,等收到现金时就过三、四个月,除非印刷厂、制版厂、装订厂都能以同样条件向上游做延长付款,否则这其间的利息负担也是一件重大的支出,然而最重大的负担还是在对方的「债信」问题,如果我们用很简单的数据计算,以新开业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12年为例,当放债4个月如稍为拖一下就成了5、6个月,如果以6个月600%债款除以150个月企业寿命的话,所负担的债信风险将达到4%之谱,也就是放债的风险率远大于债务的利率,因此新客户的征信调查固然重要,可是对经营体质不好或有意把公司做恶性停业、倒闭风险的老公司,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在薄利时代,一家事关紧要的大客户万一有出差错的话,连自己的公司都会被拖垮的。
我们曾经有位一进门就很大方表明钱不是问题,而且是先放三个月份的预付款,等到不够马上补足,等做了半年后就变成赊帐,这时便开口说不用开立发票,但发票我们不敢不开,在最后一批交易就来个半年份金额的大订单,从此再也不理你,最后只好对簿公堂讨债,他就指陈我方没开发票漏税,但是法官只审理有无欠债并不理会逃漏税,结果欠钱的被告者马上寄了一张明信片向税捐当局检举,局方要告发人去说明,但他并没到案说明,最后为了结案税捐局要我方到案说明,幸好先前留有开立的发票存底,才能顺利结案也把货款要回来,这件事说明出客户看似大方,却有一肚子鬼胎。在台湾有阵子杂志社大量兴起,僧多粥少不易生存,而他们只有一、两期份的印制成本为周转金,剩下的都是向纸商、印刷厂、装订厂去拖欠,一个回转周期有六个月,等到家家都欠满,就找个印刷不佳、装订不良、广告户不满等理由来拖欠一系列杂志供货商,又去找另一系列的供货商,开始给两个月帐款又拖欠六个月,如此只要拖欠三、四个系列,也许时来运转发展起来,再以折扣方式清理旧欠,因他已是一个出版大亨,还的钱也只有五、六成,但许多哑巴吃黄莲的制版商、印刷厂、装订厂、纸商只要不吭声,别人也不太清楚,尤其在买方市场的今天,先给一、两期现金后再以月结拖欠,加上开三、四月票很快就累积有六个月的未付帐款。不过印刷厂最难缠的是品质不佳,印刷装订不良的「客诉事件」,然后不付帐甚至要求营业损失,所以要如何保留上法院诉讼呈堂的证物是十分重要的,有些劣质客户在印制一万本卖了八千本后,再从里面挑出四、五本,说全部都有瑕疵品不能卖,曾经发生过印刷厂告出版商不付款,结果就是品质上的争议,出版商指明书本内第几页未改正、颜色不符等等,而法官也非专业印刷人士,就委由印刷学会或学术单位鉴识,幸好印刷厂留有签字的付印打样,证明出版商所说未改正处都有改正,或根本没有注明更改的订正记号,至于颜色不对或不符的诉求,鉴识也审定是微小瑕疵客户必须接受,由于出版社的多项指控涉及不实,所以全盘裁定有利印刷厂的判决,出版社须偿付价款及延迟利息。学会的鉴识原则,是以打样付印稿和印刷品之间,无法采完全无差异的100%及格法,所以才采取印刷厂次的印刷加工及纸张、材料也会有差异性存在,因此必须容许20%的不完美,而不良状况可分成:1.完全不能用的严重瑕疵,如封面和内页倒装、页序不对、开本不符、裁切有3mm以上的重大尺寸错误等无法补救的情况。2.评分在六十分边缘的重大瑕疵,如色彩差异过大、跨页印纹差距3m/m以上、印纹涨大严重,这类成为商品是可能卖,但只要稍能辨认的读者就能看出来是瑕疵,印刷厂要以退让50%或更多的价款与托印客户协商,如协商不成也只能退货。3.中度瑕疵的评分七十分,如色彩偏差、印纹不佳、裁切不正确等,一般外行人看不出来的瑕疵,内行人看得懂,做为商品是有瑕疵,可扣减部分货款相互协商交货。4.轻度瑕疵评分为八十分,为多数能接受色彩、印纹或装订瑕疵,一处或两处不明显订正未修改者,双方协商可扣3~5%货款。5.微量瑕疵是指很小的色彩及印纹差距,成绩评分85%以上产品,连内行人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的瑕疵(要指出才看得懂),生产者已无过失,不能要求罚款,可要求注意下次的交易往完美的方向改善。如果买卖双方订有更严格的合约则依合约进行,这一个原则性也确立了印刷品在商业上瑕疵的量化诉求方向,虽不科学但至少在判定上有专家的鉴识进退有据,才不致太偏颇于印刷生产的自家人。
对于第一次的海外印刷交易,本人建议先从试做小生意开始,主要是安全起见,再怎么说打样和实际的印刷,在产品上必有一定的细微落差,尤其是天候变因,如在低纬度湿热地方做的书本、册子,装载在货柜经过数十天的高温海运,当运送到北方寒冷的订户手中时,有时外面包装的塑料袋会变得僵硬酥脆,受压之下破裂而不能防雪水浸透,室内又有暖气湿度只有5%、10%,内页和封面都会翘曲不堪,造成客户不能接受,这只是一个小案例。事实上印刷品在纸张上是活的对象,它会呼吸所以变因远比想象的多,因此丛小生意做起如有客诉,也较好处理损失不大,若是大批生意遇到不佳的客户,友时产品都卖走剩下一点印刷品,才说品质不佳要求开状银行止付,像这类要求协商的事件也时有所闻,很多人有L/C信用状,一出货以装船单到银行押汇,以为钱到手就银货两讫,其实那是我方押汇银行先代垫款并收取利息,当对方银行有客诉不肯付钱,我方银行照常会要回代垫款,所以生意由小而大较为保险,除非对方信誉卓著有名望,债信良好者,一般都必须先征信后才加大生意,因为对方如要以非善意的挑毛病,一批货可挑的毛病可多了,而且兴讼往往是在对方管辖的法庭,可说旷时费日又胜算不大,等到对方说不要货,又得把全数的印刷品运回来,除非那是通用的笔记本或小记事册,否则成为连运费也付不起的印刷废品。经常的客户,有些也会因欠钱跑主顾,更遑论某恶名在外的未开发国家,其实会骗人财货的只占很少比例,但他们却在世界上流窜轮着骗各地做出口的印刷厂,所以在倍数上就扩大,成为善者不来、来者不善的国际贸易陷阱,这有时委托银行、会计师去征信调查,他们在当地也是衣冠楚楚的绅士,只是恶名在外并不让当地的人知道,所以调查也会落空,俗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印刷业只赚微薄加工钱,做十件只要有一件坏帐损失,往往就白做,多用些心在客户交易的债信上,总可多保护我们得来不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