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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有关印刷术起源问题的几个基本概念

资料来源:当代中华印刷史文选 作者:张树栋 更新日期:2006-10-05

去年6月,《广东印刷》刊出拙作《有关印刷术起源问题的几个基本概念》,在印刷史学界产生了一定的反响。一位德高望重、造诣高深的老前辈来信说:“大文《有关印刷术起源问题的几个基本概念》有新意,说理,能服人。”其实,与印刷术起源问题有关的基本概念还远不止于此。鉴于印刷史研究上迄今仍残留一些与这些基本概念相抵牾的模糊认识,故有必要对这些基本概念作进一步的阐释和探讨。篇幅所限,只能概略述之,不妥之处,敬请方家赐教。

一、印刷术是工艺技术,属科学技术范畴

印刷术是工艺技术,属科学技术范畴,在印刷史研究中,是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是印刷史研究和著述从书史向科技史转变的基础,在学术界己基本达成共识。对印刷史研究来说,这是个了不起的成就。原因是,中国印刷史的研究与著述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书史的制约,在印刷史就是印书史这个误区里苦苦挣扎,难以自拔。迄今仍有人认为“印刷术就是印书术、印字术;印刷术印刷的读物是印刷品,印刷的不是读物就不是印刷品。”致使印刷史研究在印刷术起源、近代印刷史等一系列问题上难以进展。记得前几年有一位台湾的著名学者来信建议说:“是否可以把古代印刷史作为文化史,近现代印刷史归入科技史,以解决印刷史的归属和定位问题。”这反映出学术界在印刷术和印刷史归属上的困惑心理。可见,学术界在“印刷术是工艺技术,属科学技术范畴;印刷史是印刷的历史,属科技史范畴”这一带根本性的问题上,虽基本达成共识,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仍存有异议。因此,对这一基本概念有待进一步加深理解和认识。

二、源远与流长

通常人们谈到印刷术,总以“源远流长”相赞誉。然而,在源远流长中,源何其远,流又何其长?源远与流长之间以何为界?源远之中的起源、源头和发明这些名词又该如何理解?这一连串的问题,看似简单,却极易混淆,有必要作为印刷术起源问题上的基本概念加以诠释。

“源远流长”是句成语,义在水源之远,水流之长,常用于比喻历史之久远。用于印刷术的起源与发展,说得是印刷术发明之前的“起源”之“源”很远,发明后的发展之“流”很长。其间以印刷术的“发明”为界。印刷术的起源之源有头有尾,印刷术的发展之流也有头有尾。印刷术起源的头是“源头”,尾是“发明”;而印刷术之流的头是发明,之尾目前则尚未可知。原因是“源”己成过去,而“流”仍在演进中。要问这流将流到何时,这很难说。因印刷术的发展受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当新的科技用于印刷,导致印刷术发生质的飞跃而不能再称其为印刷时,印刷这个名词也就载誉而归、告老还乡了。笔者认为,弄清这几个基本概念,对印刷术起源与发展的研究是不无助益的。

三、印刷术的起源是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

印刷术的发明不是偶然的,因为它需要一个长期的准备过程。对此,学术界已成共识。但这个准备过程究竟有多长,源头又在何处,尚有异议。有学者说:“印刷术的发明就像我们今天的科研项目一样,百年大项都没有,哪有千年大项?激光照排的发明才用了多少年?”殊不知,印刷术的发明(起源)是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没有人给它立项,更不可能像“七四八工程”——研究激光照排的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那样有组织、有计划、有经费、有目标、有大致时限地去搞科研攻关,一切都在自然演变中,甚至“印刷”这个名词,也是在雕版印刷的黄金时代的宋朝才出现的。我们怎么可以用今日之科研攻关去要求我们的祖先呢?看来,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必须回到印刷术是工艺技术这个最基本的立场上来。

印刷术作为工艺技术,有几个基本要素:

其一,从物质方面看,它有印版、转印材料和承印物三要素,是通过转印材料把印版上的图文转印到承印物上去的工艺技术。

其二,从技术角度讲,它是转印复制术,就传统印刷术而言,它由手工雕刻和转印复制两大技术系统组成。因此,把手工雕刻和转印复制术的出现看作是印刷术起源时期的“源头”,当是毫无疑义的。大量出土文物证明,手工雕刻和转印复制技术作为印刷术的核心技术,起始于新石器末。当时人们出于美化生活的需要,发明了一种将图案花纹通过陶拍“拍印”到陶器上去的工艺技术。这种技术,对印刷术的起源来说,意义有三:其—,所用陶拍(模版)上的图纹是手工雕刻的,与印刷术中的印版雕刻颇似;其二,印纹陶上的图纹,是陶拍上的图纹通过压力(拍印)转印上去的印迹,开转印复制之先河;其三,新石器末期的印纹陶,有不少是彩陶,必给印刷术中的多色套印以启迪。由此不难看出,无论从工艺技术角度,还是从原理、设想考虑,说彩陶拍印术是印刷术的源头,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手工雕刻和转印复制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历程,是商殷时期在龟甲兽骨之上雕刻文字;西周以降用范模拼排翻铸技术在青铜器皿之上翻铸文字和图案;战国时期获得发展的凸版印花;秦汉盛行的织物印花、盖印封泥和模印砖瓦;东汉以来在碑石雕刻基础上出现的拓印术……凡此种种,使手工雕刻和转印复制技术日趋成熟和精湛。与此同时,笔、墨、织物、纸张和刻版、刷印工具等物质条件也随之发展、成熟。所谓十月怀胎,经过长期的准备过程,印刷术一朝分娩在古老、文明的中华大地上,已势在必然。

四、印刷术、印刷品与印本书

研究印刷术的起源问题,首先要把什么是印刷术搞清楚。近些年来,面对在印刷术发明问题上众说纷纭这一现实情况,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给印刷术下一个准确定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笔者也曾于1990年在上海《印刷杂志》上刊文《试论中国印刷历史研究上存在的几个问题》,明确提出“为印刷术下一个较为准确的定义,是研究印刷术发明年代的前提条件。”然而,由于印刷术应用范围广,研究印刷史的学者来自印刷、出版、图书、考古等多学科、多领域,大家往往从不同角度考虑问题,致使对印刷术定义问题的意见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大家掌握同一个尺度,回到印刷术是工艺技术这个基本概念上来,给印刷术定义以高度概括。基于此种认识,笔者认为,这个定义应以印刷物质三要素为基础,概括为:“通过转印材料,把印版上的图文转印到承印物上去的工艺技术”为宜,当否,静待方家指教。有了印刷术,必有印刷品;用印刷术印刷的产品都是印刷品。这是无需解释的常理。那种印在纸上是印刷品,不印在纸上便不是印刷品;印的是读物是印刷品,印的不是读物便不是印刷品的观点有悖常理,显然是不合适的。

有了印刷术,必有印刷品;有了印刷品,未必就有印本书。这一概念己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原因是印刷品只有经过“装订”这个印后加工工序把它装订成书本才能叫作印本书。在这里:印刷品在先,印本书在后;先有印刷品,后有印本书;没有印刷品就没有印本书。况且在印刷术发明初期,只能印些简单的单张印刷品,不可能用来印书。印刷品与印本书概念不同,不可等同视之。至于有人有意无意地把它混为一谈,无非是想把戴上“现存最早”或“现知最早”桂冠的某印本书,说成是最早的印刷品,进而将这本书的刻印时间和地点说成是印刷术的发明时间和地点罢了。可见,印刷与印书,印刷品与印本书,涵义不同,在印刷史研究中,并非无足轻重,希望学者们多加注意才是。

五、现存最早、现知最早和客观最早之异同

在印刷史研究、著述中,经常出现“现存最早”、“现知最早”这两个词语。其中:现存最早是对文物而言,现知最早主要是指文献上的文字记载。当人们谈论现存最早或现知最早之时,往往忽略了“客观最早”这个现实。客观上,只有客观最早才是印刷术发明的准确时间和地点。显然,以现存最早或现知最早当成客观最早,进而断定印刷术发明时间和地点的作法是不科学的、错误的。因为现存最早、现知最早,都不一定是客观最早,都随时存在着被新发现的比它更早的文献、文物所取代的可能。例如,过去人们一直认为公元868年刻印的《金刚经》是现存最早的印刷品,后来随着比它更早的印刷品和印本佛经——譬如吐鲁番出土的《妙法莲华经》——的出土,人们不得不在“现存最早”前面加上“有明确日期记载”这样的限定词。可这项加了限定词的桂冠能戴多久,还很难说。因为1983年11月30日美国纽约克里斯蒂拍卖行出版的《中国书画目录》中,收录有隋大业三年(607年)刻印的《隋木刻加彩佛像》,上面不仅有明确日期记载,而且比唐咸通本《金刚经》早了261年。由此可见,无论现存最早还是现知最早,都不能等同于我们很难找到、可又客观存在着的客观最早。明白这个道理,对研究印刷术的起源,尤其是研究印刷术的发明时间和地点,是至关重要的。

六、书、写、画、绘等字在古文献、

文物中的特殊涵义

书、写、画、绘等字,在古今书画中,时而有之。其涵义主要是书写和绘画。因此,每当人们提到书、写、画、绘等字时,很自然地就会联想到书写、写字、写信、绘画、画家、画册、绘图等与书写、绘画有直接联系的这些词。在古今书画中更是如此。难怪我们的一些学者往往以古书、画中有写、画等字样为据,就断然否定它是印刷品。殊不知,中国早期的印刷品都是雕版印刷的,而雕版印刷用印版上的图文是先写、画后刻的,也就是先写出字稿或画出画稿,再将字稿或画稿反贴在木板上,然后雕刻而成的。在雕版印刷工艺中,写字稿、绘画稿是第一道工序。因此,在古今书画印刷品上出现写、画、书、绘等字是正常的,不足为奇。何况有不少雕版印刷的字、画,在书、写、绘、画时并不知道后人会将其作为原稿进行复制?由此不难看出,有的学者以古印刷文献、文物上有写、画等字为据,断其为不是印刷品的作法是不妥当的。例如:

《旧唐书•东夷》中,有如下一段记载:

“龙朔元年,春秋卒,召其子太府卿法敏嗣位。……法敏以开耀元年卒,其子政明嗣位。垂拱二年(686年),政明遣使来朝,因上表请《唐礼》一部并杂文章。则天令所司写《吉凶要礼》,并于《文馆词林》采其词涉规戒者,勒成五十卷以赐之。”

这段文字记载的是新罗王政明于公元686年遣使向武周女皇武则天求取《唐礼》等图书一事,文内有写、勒二字。如果武则天赐给新罗王的是写本而非印本,后面又何必用“勒”字?这里的“勒”字,查遍诸多词书,其义非“刻”莫属。何况中国发明的雕版印刷工艺,又是先写后刻?显然,因前面有个“写”字而不顾及后面的“勒”字,说赐给新罗王的这五十卷书是写本的意见是值得商榷的。

再如:现存美国的隋大业三年木版画《南无最胜佛像》,为美国纽约克里斯蒂拍卖行出版的《中国书画目录》以“敦煌隋木刻加彩佛像”为题所刊载。可见,这件古文物在美国是以隋代刻印的木版画拍卖的。著名印刷史家张秀民老先生在《中国印刷史》第21页上有所论述。只因当时张老先生尚未见过此画,且此画上又有“敬画”二字,故认为“文中称‘敬画’而不说‘敬印’,则非印本可知。”对此,冯鹏生先生在《中国木版水印概说》中说:“众人皆知,凡过去的木版画,都是先由画者创作,后进入雕版印刷,至今依然。倘若未睹原物或不顾及画幅是否有印刷的痕迹,而单纯地依画幅有‘敬画’二字,便断然否定为非印本的观点是轻率的。依图细观,下部的题字有双勾填墨的迹象,即字体先印出墨线,而后填墨。这大抵是印刷术尚未成熟阶段的一种印刷方法。”笔者认为:判断这幅隋大业三年的木版画是印还是画,应当更多地听取从业木版水印多年的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因为只有他们最了解画与刻的不同之处,他们的意见才最具权威性。冯鹏生先生从业木版水印数十年,又有当代木版水印大师王荣麟、孙树梅二位老先生的赞同和支持,可见冯先生的意见是可信的。再说,如果因画面上有写、画、书、绘等字样,就据此断定其不是印刷品,那么北京荣宝斋、上海朵云轩等从业木版水印者所复制的、为数众多而又原封没动地保留了原画题字和姓名且带有写、书、画、绘、作等字样的古今名画,过上千把百年,后人又该如何看待呢?道理是再明显不过的了。

七、印刷与装订

印刷的定义,前己述及。装订的定义,《词海》释文为“印刷品从印张加工成册的工艺的总称”;《新现代汉语词典》的释文是“把零散的书页或纸张加工成本子。”可见,印刷与装订是两种完全不同而又各自独立的工艺技术。众所周知:装订对于印刷来说,是印后加工工序;印刷品有的装订,有的则无需装订;印刷品可以装订,没有印刷的纸张、手写本书、书法家和画家的书画作品也可以装订;当今的印刷厂,有的有装订,有的则没有装订;与印刷相关的企业中,有独立的装订厂;两千年前的装订,把竹简装订成“策”,把在缣帛上书写或绘画的书画装订成“卷轴”;……这众多事例,集中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印刷与装订没有因果关系。那种把装订作为印刷术发明的必备条件、认为没有装订就没有印刷的观点和作法,显然是错误的。

总之,笔者认为:研究印刷史,尤其是研究印刷术的起源问题,在研究方法和基本概念方面,应有基本的共识和统一的尺度。首要的,是要认识到印刷术是工艺技术,属科学技术范畴;印刷史是印刷的历史,属科技史范畴;印刷术的发明需要长期的物质、技术准备,因此它是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印刷史的研究和著述,应以印刷工艺技术的发展为主线,兼及印刷设备、器材、科研、教育等相关领域。只有这样,我们的印刷史研究才能真正走出误区,步入正轨:才能更加切实地贴近历史的真实,获得健康、长足的进展。

(原载《印刷杂志》2001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