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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单位共建知识产权侵权信用联合监管机制

更新日期:2024-02-07

今后,侵犯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和惩戒。近日,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联合广东省发改委、科技厅、市场监管局、版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共15个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对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被列入联合监管的“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个人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单位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判处15万元以上罚金的,单位犯罪中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参与联合监管的单位还有:广东省检察院、工信厅、公安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据介绍,为打破信息“壁垒”,各单位建成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智能一体化平台,由广东高院每季度汇总严重失信行为主体信息发布在平台上,包括犯罪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裁判文书等。根据这些信息,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加强监管,比如省发改委将严重失信主体信息纳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同时将相关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报告。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失信主体,将不得参与各类表彰奖励,不得申请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且信用惩戒和监管实施3年,期满后才能解除。

  “失信的‘标签’会让失信者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也让诚信者发光,让科技企业放心创业、安心创造、专心创新。”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董事长石正兵告诉记者。

  “开展联合信用监管,让信用成为市场‘择优汰劣’的重要门槛,让失信者受到约束和惩戒,实现在整个创新链条上预防、遏制严重侵权行为,更有效保护创新。”广东省发改委信用建设处处长雷东晖表示。

  近年来,广东法院依法从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护航企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已成下降趋势。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法院审结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3件,同比下降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