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语言文字 媒体可“有所为”
更新日期:2024-01-08
“多巴胺”的“胺”读àn不读ān,“卡脖子”的“卡”读qiǎ不读kǎ,“账号”误为“帐号”,误称“支原体”为病毒……1月3日,《咬文嚼字》编辑部发布2023年“十大语文差错”,以“集中纠错”的方式向社会普及语言文字知识,引起广泛关注。
自2006年起,《咬文嚼字》杂志开始向社会发布年度“十大语文差错”,每年上榜的“语文差错”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特定时间段的社会景象。正如《咬文嚼字》主编黄安靖所说,发布这些差错,是希望激发国人规范运用语言文字意识,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运用水平。
汉字是中华文化的基石,可以说,中华民族连续五千多年的文化发展史,也是一部汉字发展史,推行和使用规范汉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21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媒体作为汉字使用、传播的重要“载体”,一方面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正确使用汉字,守住文字规范化表达的底线;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职能,自觉纠正、抵制不规范使用汉字的现象,引导公众以正确使用汉字为荣,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汉字、保护汉字文化的氛围。
新闻出版工作者也要进一步认识加强汉字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做好文字的规范化表达。与此同时,积极探索推进文字规范化表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让古老汉字在新时代焕发新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