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布涂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标准报批稿
更新日期:2022-08-10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对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
拟批准的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规定了工业涂装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企业工业涂装工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业涂装工序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规定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和实施监督等有关要求,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印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2年9月5日。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6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